内容摘要:
一个 21 岁女大学生被家人送进所谓戒网瘾学校。官方通报出来以后,很多人盯着机构,盯着父母,盯着“教育矫治”这几个字。我盯着的是另一句话: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。有些话,一旦从通报里说出来,就不只是处理一个机构了。它像是不小心把一张更旧、更脏、更熟悉的东西露了出来。
窃钩者诛,窃国者为诸侯。
——《庄子·胠箧》
很多人都知道,007 有一张杀人执照。
电影里这东西听起来很荒诞,但逻辑至少很诚实:国家授权他杀人,所以杀人就变成了任务。
中国社会里还有另一张执照。
我叫它绑票执照。
这张执照不一定印在纸上,也不一定挂在墙上。它更像一套长期存在的命名术。早年抓人换钱,可以叫筹款;文革里把人骗出来押回去,可以叫揪斗;后来把上访者从北京抓回原籍,可以叫接访;把人关进精神病院,可以叫治疗;把孩子从父母身边抱走,可以叫计生执法、弃婴收养;现在把一个 21 岁成年人送进所谓戒网瘾学校,可以叫教育矫治。
名字一换,事情就不一样了。
我一开始看到三门峡那张官方通报的时候,就知道这事可以写了,名字也不用想了,就叫《绑票执照》。
一个 21 岁女大学生,因为谈了一段父母不认可的恋爱,被家人编造理由骗上车,送到河南三门峡一家戒网瘾机构。公开报道里说,她在里面遭遇被拖行、洗澡要特批、不允许独自上厕所、被要求录制“报平安”视频等情况。通报出来以后,最刺眼的不是一个成年人为什么会被弄走,也不是她的人身自由有没有被限制,而是那句“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”“擅自开展教育矫治等活动”。
这句话最吓人的地方,不是它真的白纸黑字说“有证就能绑人”。
它当然不会这么蠢。
真正吓人的地方在于,它没有先把问题钉在“一个成年人被剥夺自由”上,而是先把叙事重心挪到了“许可”“手续”“经营范围”上。通报里认真写了励萱教育的注册地、经营场所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,然后说它没有取得相应行政许可。
这就让人听出了另一层意思。
不是不能绑,是你没证。
如果它取得了呢?
如果它手续齐全呢?
如果它消防合格、场地合格、人员有证、经营范围写得漂漂亮亮,行政许可也拿到了呢?
一个 21 岁成年人,是不是就可以因为父母不满意,因为谈了个家里不喜欢的男朋友,因为“不听话”,被送进去接受所谓教育矫治?
所以这件事最恶心的地方,不只是励萱教育黑不黑。黑机构当然恶心,但黑机构不是今天才有。真正恶心的是,官方通报一出来,就把事情从“一个成年人被剥夺自由”,重新写成了“一个机构手续不全”。
这不是边界模糊。
这是旧手艺。
这套手艺不是改革开放以后才有,也不是基层后来自己琢磨出来的。红军系统早期公开文件里,就已经把这套东西写成了技术。
光明日报《文摘报》转载过一篇《红军是如何筹款的》,里面提到 1932 年油印文件《筹款须知》。那份文件讲白区筹款,说要先侦查,摸清情况后“迅速捉人”。里面最扎眼的一句话是:“人是活宝,捉到人筹款就容易了。”文件还说,捉到人以后,轻的可以放回去办款,重的必须收押筹款,款来了再放。
这就是财政技术。
别人抓人勒索,叫绑票。
它抓人勒索,叫筹款。
这正是革命语言最厉害的地方。它不是不干脏活,它是干完以后给脏活起一个有历史使命感的名字。人一旦被改名成“土豪”,绑票就可以变成“打土豪筹款”;赎金就可以变成“罚捐”;人质就可以变成“活宝”。
赣东北、闽浙赣苏区初创时期,公开资料也承认,经费来源主要靠打土豪筹款和战争缴获。这里的问题不在于某一个人是不是坏,而在于这套做法一开始就被写进了组织的财政技术里。
抓到人,钱就来了。
人是活宝。
人不是人,是筹款工具。
到了文革,这张绑票执照换了一种样子。
早期绑票主要是为了钱,文革绑票主要是为了政治处理。王光美那件事,公开资料里写得很清楚。清华“井冈山”红卫兵假称刘少奇女儿刘平平出车祸,把王光美骗出中南海;刘亭亭、刘源源去了以后,又被扣住当作“人质”,再逼着打电话诱使王光美出来。
这套流程一点也不陌生。
先编一个理由。
再控制家属。
再让家属配合传话。
再把目标骗到指定地点。
最后换个名字,说这不是绑票,这是革命行动。
彭德怀那件事就更不用绕了。人民网党史资料《中国共产党大事记·1966年》里直接写,1966 年 12 月 27 日,江青、戚本禹指使北京一些红卫兵前往四川,将彭德怀“绑架回北京监押批斗”。
这不是我编的,也不是境外媒体扣帽子。党史资料上就这么写着:绑架回北京。
这里,绑票不是经济手段。它变成了政治手段。
到了截访时代,这东西就更像一门合法的生意了。
人民论坛网 2013 年有一篇文章,题目就叫《截访中的“黑监狱”现象》。文章说得非常直白:所谓黑监狱,主要是县市一级地方政府或其委托的保安公司,对不合作访民采取短期或长期非法拘禁和押送返乡,以阻止其越级上访。
注意这里的结构。
不是一个黑社会突然把人绑了。
是地方政府,或者地方政府委托的保安公司。
新京报关于截访公司的调查里,牛力公司这条链就很清楚:信息源一靠地方信访部门通知,二靠信息员反馈;然后要有车辆和司机;最后是负责押送上访人员的“黑保安”,一趟每人酬劳二三百元。
这时候,人已经不是人了。
人是一趟活。
一个访民从北京被弄回原籍,不再需要土匪窝,也不需要勒索信。它需要的是信息员、司机、黑保安、地方信访部门、送访记录、结算价格。
土匪绑票要冒着杀头的风险,红军绑票也有对方反抗带来的损失。但是保安公司绑票几乎没有任何风险。
因为黑保安绑票就是在帮政府办事。
再往下,就是精神病院。
这里要说清楚。中国语境里的官办精神病院,在很多涉及上访者和“不稳定人员”的事件里,从来就不只是一个医疗机构。它同时是一个分类机器、隔离机器、消音机器。
一个人原本是访民,是投诉者,是举报者,是正在找政府讨说法的人。只要他被放进“精神病”这个框里,事情立刻变了。他不再首先是一个有权利的人,而变成一个需要诊断、需要治疗、需要管理、需要保护的人。
2013 年《精神卫生法》出来以后,表面上看,是把精神障碍诊断、住院治疗、自愿原则、非自愿住院条件都写进了法条。话说得很现代,很文明,很法治。
但问题也在这里。
当一个人能不能被认定为精神病人,能不能被送治,能不能被非自愿住院,都被纳入一套法律和程序之后,后来那些“被精神病”的事件,就不再只是某个地方干部私下乱来。它已经变成一种可以借助法条、诊断、监护人、医院、派出所、基层组织共同完成的治理结果。
换句话说,精神病院这套东西,已经不是黑机构。
它是国家机器内部的一种合法化绑票通道。
2008 年山东新泰孙法武事件,媒体报道说,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抓回,送进精神病院二十多天,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才被放出;报道还说,当地因上访而被送进精神病院的不是个别案例。
到了 2024 年,湖北恩施李和永事件里,公开报道又写到,他原本正准备和其他村民去信访,随后被村委会、乡派出所、医院相关人员以治疗坐板疮为由,送进精神病房。
这套东西的要害不在医学,而在命名。
权力系统一旦把你命名成精神病人,你就不再首先是访民。原本你是一个正在投诉、举报、申诉的人,现在好了,你变成病人了。病了就需要诊断,需要治疗,需要管理;病人的话可以不算数,甚至你越说自己没病,就越有病。
这不是医学问题。
这是治理问题。
医学在这里不是治病的工具,而是关人的手续。
写到这里,再回头看戒网瘾学校,就更清楚了。
所谓网瘾学校、矫治机构、成长教育机构,并不是凭空出现的怪胎。它们学的就是这套东西。先给人起一个名字:网瘾少年、问题孩子、叛逆青年、需要矫治对象。名字一起,后面的事就顺了:限制通讯,封闭管理,强制改造,录视频报平安,家长签字,机构执行。
官办精神病院那边,是“诊断—送治—管理”。
网瘾学校这边,是“评估—矫治—管理”。
前者长在执法体系里,后者长在市场和家庭控制里。
所以这次官方通报里那句“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”,才会这么刺眼。它不是凭空冒出来的。它恰恰说明,网瘾学校这种东西,是从国家治理术里溢出来的民间版本。它没有精神病院那套完整的法条、医院、诊断、送治程序,于是只能拿“教育矫治”“心理咨询”“成长管理”这些词来补。
问题不在于它不像国家机器。
问题在于它太像了。
它只是没有拿全那套手续。
再说拐卖妇女儿童。
这块更恶心。
因为中国刑法自己已经把荒诞写在法条里了。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,拐卖妇女、儿童罪的基本刑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同时它又明文说,拐卖妇女儿童,是指以出卖为目的,有拐骗、绑架、收买、贩卖、接送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。也就是说,法条自己承认,拐卖里面可以包含绑架。
可是它一旦被装进“拐卖妇女儿童罪”这个名字里,整个法律感受就变了。
绑架罪是什么?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里,绑架罪通常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杀害被绑架人或故意伤害致重伤、死亡的,可以到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同样是把人从原本生活里夺走。
同样是控制、转移、交易。
可一旦名字变成“拐卖妇女儿童”,基本刑就是五年起。到了买方那里,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,基本刑甚至只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这不只是我的感觉。连官方法律评论里也承认,收买端处罚长期偏轻。
当然,拐卖罪不是没有重刑档。情节严重时,它也可以判到十年以上、无期,情节特别严重时甚至可以死刑。问题不在这里。问题在于,它的基本档、买方端处罚,以及长期司法和社会观感里对“收买”“送养”“介绍婚姻”的容忍,把价值排序暴露得很清楚。
一个女人被从自己的人生里拔走,一个孩子被从父母身边弄走,最后买家那头还能在法律里长期享受一种近乎“善后优惠”的待遇。这背后当然有农村、宗族、婚姻、人口、基层稳定这些乱七八糟的现实理由。但你把那些理由剥开,底下还是那句话:人被当成票了。
如果说截访是把成年人按趟结算,精神病院是把访民改名成病人,那么邵阳孤儿这条线,就是把孩子从人洗成票,再从票洗成手续。
再说邵阳孤儿。
这里不能只说普通拐卖。它最恶心的地方,是部门、福利院、人贩子和收养手续一起长成了一条链。
说到这里,得先说一句“社会抚养费”。
这个词听起来很文明,像是什么社会公共成本分摊。实际上,在计划生育年代,它就是对所谓“超生”家庭征收的一种罚款。你多生了一个孩子,就被认为额外占用了社会资源,所以要交钱。
但这个东西不能只按“罚款”理解。
从运行结构上看,它本身就是一种变形的绑票勒索。
传统绑票,是先把人绑走,再让家属拿钱来赎人。社会抚养费更高级,它有时候甚至不需要先把孩子抱走。孩子就在你家里,可这个孩子的合法身份、登记资格和正常生活的入口,并不完全在你手里。户口、名分、承认权,将来能不能上学、看病、正常生活,这些东西都卡在基层权力手里。
说白了,在很多地方的基层操作里,这笔钱买的不是别的。
是这个“超生孩子”被承认、被登记、被正常对待的资格。
你交了钱,这个孩子才可能从“非法生育对象”变成一个被系统承认的人。你不交钱,他就可能一直只是一个“非法生育对象”。在那套系统里,他不是一个完整的人,不是一个天然属于父母的孩子,而是一件未经批准生产出来的违规物品。
更恶心的是,社会抚养费的催缴本身还有利益驱动。公开报道里早就写过,有些地方征收社会抚养费,村干部、计生人员可以拿提成。也就是说,这不是一个冷冰冰的罚款系统,而是一条能让基层人员从中分成的链条。
你家的孩子,在他们那里不是孩子,是任务,是罚款对象,是收入来源,是可以拿来催、拿来逼、拿来结算的一张肉票。
所以他们上门抱孩子的时候,根本不是“敢不敢”的问题。
那是公务。
是计生执法。
是执行国策。
他们不需要觉得自己在抢孩子。因为在他们那套账本里,这不是抢孩子,这是处理非法生育对象;不是人贩子拐卖,这是基层干部依法办事;不是把孩子从父母身边夺走,这是没收未经批准生产出来的违规成果。
抱走以后,可以改姓,可以送进福利院,可以写成弃婴,可以通过涉外收养渠道送到国外。
这不是普通罚单。
这是把孩子的合法身份扣成人质,然后向父母收赎金。更脏的是,它连传统绑票那个“先把人绑走”的动作都省了。人还在你怀里,但这个人的合法存在已经被它扣住了。你交钱,是赎回这个孩子作为人的资格;你不交钱,它就可以把这个孩子从“你家的孩子”,改写成“可以处理的对象”。
邵阳孤儿事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。
公开报道里说,一批邵阳儿童因为所谓欠缴社会抚养费,被强行抱离生父母或养父母,被计生部门统一改姓“邵”,送进福利院,有的后来被送到国外。报道里也提到,邵阳福利院还通过人贩子、中间人收买婴幼儿,再通过文件造假,把这些孩子漂白成“弃婴”,送进收养渠道。
这件事最刺人的地方,是它把抢孩子、造档案、送收养拆成了几个看起来各自合法的环节。
这里还得说一句公道话。
那些从国外来收养中国弃婴的家庭,绝大多数是真心想做好事的人。他们花了不少钱,通过一套看起来合法、正式、温情的涉外收养程序,真心以为自己是在给一个被遗弃的孩子一个家。对他们来说,那不是买孩子,那是收养,是救助,是爱。
计生办把孩子从父母身边抱走,福利院把孩子改姓、造档、写成弃婴;另一边,一些善良的外国父母拿着收养文件和捐款发票,以为自己接走的是一个无人照料的孤儿。孩子的亲生父母不知道孩子去了哪里,外国养父母也不知道这个孩子是怎么来的。
钱和手续在中间。
这才叫社会主义中国特色。
什么样的系统,才会把抢来的孩子洗成孤儿,再让一群真心想做好事的人掏钱完成收养?
前面说这是计生执法,中间说这是福利收养,后面说这是给孩子一个家。每一步都有说法,每一步都有文件,每一步都可以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。可孩子没了,父母找不到了,钱流动了,人被转手了。
这才叫有特色。
所以再回到这个 21 岁女大学生的事,它根本不是孤立新闻。
它只是同一套老手艺换了一个新场景。
早年抓人筹款,后来押人批斗,再后来截访、关精神病院、抢孩子、洗成弃婴、送养国外。到了今天,一个成年人被父母送进所谓矫治机构,官方通报里最先跳出来的,还是那几个熟悉的词:许可,手续,经营范围,教育矫治。
我不是因为这份通报才愤怒。
这东西我本来就能预判。
我只是没想到,他们居然能把话说得这么明。我原以为这帮人多少还有一点智力,知道遮一遮,知道绕一绕,知道别把“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”这种话直接摆出来。
结果他们真就摆出来了。
一个 21 岁成年人被弄走,被控制,被送进所谓矫治机构。正常人都知道该问什么:她的人身自由有没有被限制?家长有没有责任?机构有没有犯罪?当地有没有长期纵容?
可通报先告诉你:这家公司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。
这一句话,就把底下那套旧逻辑捅到明面上了。
原来问题不是能不能绑。
是你有没有证。
这就是绑票执照。
它不是哪张纸上白纸黑字写着“准许绑票”。真正的绑票执照,是一整套命名权、默许权、外包权、结算权和免责权。
你是访民,它把你改名成精神病人。
你是成年人,它把你改名成问题孩子。
你是有父母的孩子,它把你改名成弃婴。
你是被绑走的人,它把这件事改名成教育矫治。
所以我不想把这篇文章写成什么“监管仍需完善”。
监管完善个屁。
中国最不缺的就是监管。真正缺的是把人当人的那根线。只要这套权力逻辑不承认这根线,监管越完善,绑票越正规;手续越齐全,人越难出来;流程越漂亮,事情越像合法。
所谓绑票执照,不是他们真的发了一张证。
是他们不断给绑票换名字。
筹款,揪斗,接访,治疗,收养,矫治,为你好,帮政府办事,依法管理,未取得行政许可。
名字都很体面。
本质只有一个。
绑票执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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